民盟丹东市第十届委员会机关办公会议规则
发布时间:2013-07-04 17:03:19 来源:中国民主同盟丹东市委员会 浏览:887次
一、民盟市委机关办公会议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。会议一般每周一召开,必要时可适当增减。
二、会议由驻会领导主持。
三、机关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:
(一)传达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;
(二)贯彻民盟市委全体会议、主委会议的决定,落实民盟市委工作要点及阶段性任务的实施,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;
(三)在民盟市委全体会议、主委会议闭会期间,研究处理民盟市委机关日常工作;
(四)研究向主委会议提出召开全体会议、主委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的建议;
(五)审议提交主委会议的文件;根据主委会议的决定研究安排有关会议和活动的准备工作;
(六)听取各部室工作人员上周的工作汇报、总结交流经验、安排本周工作。
四、此制度经民盟市委全体会议通过后实行。
民盟丹东市委员会
2012年3月28日